宝鸡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联合体办公室关于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公开遴选结果的公示
各相关企业:
根据《宝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宝鸡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配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卫三统办发〔2016〕583号)和《宝鸡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配送企业遴选评审方案》《宝鸡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配送企业遴选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宝鸡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联合体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审查、实地考察,并经联合体领导小组研究审定,以下企业符合宝鸡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配送企业遴选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22日,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2016年11月22日前向宝鸡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联合体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诉或向宝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监察室投诉。
附件1:宝鸡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配送企业遴选结果公示(经营企业)点击此处下载
附件2:宝鸡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配送企业遴选结果公示(生产企业)点击此处下载
申诉电话:0917-3504121
投诉电话:0917-3261227
通讯地址:宝鸡市中心血站 邮编:721000
宝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