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近期,我中心公布了医疗机构上报的6类高值医用耗材实际采购的企业和产品信息。允许列表中医疗机构已经上报但企业未通过阳光采购数据库注册的,且符合我省高值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实施方案》要求的企业和产品进行补充申报(详见《关于公布吉林省第一批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挂网结果的通知》的附件列表)。为进一步细化申报操作流程,现将相关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未领取用户名和密码的企业
对医疗机构已经上报实际使用的产品,但未参加我省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企业,需按照《吉林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文件》中,“用户名和密码申领”的要求进行申领工作。并按照第四章资料申报要求和《吉林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基础数据库企业操作手册》(详见“服务指南”)进行企业和产品信息维护。
(二)已领取用户名和密码的企业
1、对医疗机构上报的产品,相关企业未维护对应注册证信息,或者已完成对应注册证信息维护,但需要添加组件和code码(即规格、型号)信息的,需向我中心递交补充申报申请,并明确补充申报的注册证、组件、CODE信息。
可按照《操作手册》中,维护注册证、组件和CODE码信息的操作要求进行填报。
2、对医疗机构上报的产品,相关企业已完成对应注册证信息和组件信息维护,仅需要添加CODE码(即仅需要添加规格、型号的)信息的,需要相关企业将对应规格型号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现场提交至我中心,由我中心统一添加。企业必须在规格型号栏中明确标示出需要添加个规格型号。现场递交相关材料的,必须一并递交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二、时间安排
工作顺序 |
工作内容 |
工作时间 |
1 |
领取用户名、密码和
递交补充申请 |
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30日 |
2 |
注册证、组件、
CODE信息等维护 |
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30日 |
3 |
现场递交资料 |
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30日 |
三、单位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