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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重庆市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和《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实施细则》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0 信息来源:查看

根据《重庆市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渝府办发〔2019〕56号)的要求,对由我市收取的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予以免征至2022年12月31日,应于2023年1月1日恢复收费。

  为落实中央减税降负要求,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经报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原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后恢复收费。目前,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已出台了《关于调整我市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渝发改收费〔2023〕1144号),根据通知精神,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重庆市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和《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实施细则》,拟按照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自2023年12月1日起恢复收费,现予以公告。原《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渝食药监公告〔2017〕50号)同时废止。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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