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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信息来源:查看

    2023年以来,肇庆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把法治建设贯穿于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全过程,完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医疗保障法治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

2023年,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一是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推动落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多次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落实医保法治建设工作。二是切实加强局党组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局党组领导班子落实将法治建设作为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运用法治思维进行集体决策,落实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均落实“述责述廉述法”要求,坚持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均由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推动法治建设作为政绩考核的指标之一。三是细化分解医疗保障的法治建设工作要求,自上而下贯彻落实工作,做到了安排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推进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规划财务和法规科牵头承担法治建设工作,具体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普法宣传教育、公平竞争审查等法治工作。全局各科室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分解医疗保障的法治建设工作要求,推进法治建设更高格局更高水平。

(二)突出工作重点,推进依法行政。

1.强化内部制度建设,落实依法监管。我局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依法履行职能职责,参照广东省医疗保障局权责清单的内容,结合我市实际,全面梳理各科室的职权,规范运行流程,编制局机关权责清单,厘清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权责事项,规范业务经办行为,梳理医疗保障领域常用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2023年肇庆市医疗保障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极大促进机关运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科学化。我局还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在开展工作中坚决落实工作会商制、牵头单位负责制、工作责任清单制以及“一线工作法”,提高我局行政效能和工作质量。

2.化解社会矛盾,科学监督权力。今年我局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份,主办政协委员提案23份,办理答复率、见面率、满意率全部达到100%。同时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我局按照市信访局要求,完善了《肇庆市医疗保障局信访工作制度》,通过每月20日局长信访日,对群众投诉信访的问题进行积极解答,依法处理525宗医保信访和投诉咨询件,及时对“12345”政务服务平台下发的投诉问题进行解答,以调解工作的高质量维护社会稳定。

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专业化。市医保局认真落实公职律师制度,抓好公职律师队伍申请和管理,组织鼓励医保系统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积极申请,并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公职律师职能作用。目前,我局由2名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担任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参与合同审查、文书起草等工作,促进了医疗保障法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我局还贯彻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一名专业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合同进行审查把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部门依法决策、防范行政法律风险的作用,增强我局依法行政能力。同时,充分运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学习强国”等平台进行线上常态化学法学习,牢固树立干部依法行政观念。根据《肇庆市司法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全国统一样式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准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已全部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换发的工作。另外,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保基金监管方面力量,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我局委托直属事业单位“肇庆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行使我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方面的行政执法权,与我局执法人员共同执法。

4.严格落实审查制度,加强法治工作保障。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印发了《关于成立肇庆市医疗保障局法制审核小组的通知》成立法制审核小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进行法制审核,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充分发挥案件审查委员会作用,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开展集体讨论决定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共对6份政策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梳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14份。我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调整我市部分医疗服务价格、修订《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等重点行政决策工作,均按照规定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相关部门会商讨论、风险评估、本单位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本单位集体讨论程序,全面推进医保民主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对于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我局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邀请专家论证等措施,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等情况,有效避免违反营商环境的政策法规出台,创我市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助力我市产业招商落地。

5.深化政务公开,提升医保便民服务。市医保局认真对照《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网络巡检情况的通报》全面自查自纠,以提升医保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为主线,从源头上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特别是规范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加强医保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收到网友咨询多条,按时回复率达100%。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定期公布我市部分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重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信息、肇庆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结算数据智能审核违规情况等重点领域信息,主动挂网《关于对〈肇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关于公开征求〈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等重要决策征求社会各方意见,推进医保经办业务系统与“好差评”系统对接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

6.加强法治教育,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一是为了维护基金安全、贯彻宣传《条例》、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以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为抓手,结合各县(市、区)特点,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与各县(市、区)医保局共同参与国家局组织开展的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短视频大赛,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监管环境,由我局独立制作的作品《在路上——肇庆医保监管的新时代新征程》经过初审、复审、终审的层层选拔,在2023年全国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短视频大赛中荣获优秀奖,是广东省获得全国表彰的四个地市之一。二是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化宣传活动方案,迅速掀起全民学习《条例》热潮,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条例》宣贯工作,通过“三走进三服务”活动,对两定机构宣讲《条例》53场,全市超过4000人参加,实现《条例》宣贯全覆盖。三是线上线下相结合,全面铺设宣传资料。线上,在我局微信公众号开设打击欺诈骗保专题栏目,采取政策信息发布、专题、专栏、系列报道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刊发报道打击欺诈骗保的政策、典型案例、举报电话及举报奖励办法等。线下,我市3月份在七星岩牌坊广场舞台前举行学雷锋志愿服务便民集市暨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日活动,普及《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科学、有效组织宣传活动,现场派发宣传资料约8000份,并编印了一批实用、易懂的宣传海报、单张、小册子、宣传品共118271份,张贴宣传海报9362份,全市两定医药机构宣传橱窗、医院门诊大厅播放宣传短片14547条次;4月16日我局在肇庆牌坊广场举办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暨徒步植树活动,沿途与市民积极互动,宣传普及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和医保政策,发放相关宣传资料;4月20日至21日,由肇庆市医疗保障局主办,怀集县医疗保障局、肇庆市医疗保障局高要分局承办的肇庆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知识竞赛”分别在怀集县和高要区正式举行,全市各县(市、区)以局为单位,从医保局、经办机构、医院和药店选派代表,组成九支队伍共36名参赛人员进行参赛,近200名观众到场观赛,进一步深化各县(市、区)基金监管人员对《条例》的认识,提高实战能力,强化法治意识,营造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四是积极开展培训,结合日常工作,以实际案例为范例进行授课,提升医保基金监管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提高综合评价得分能力。3月16日至17日,我局在封开县召开2023年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业务培训班,邀请律师、智能监管系统工程师进行授课,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业务骨干、市医保中心经办人员、三家保险公司等40余人参加培训;11月30日至12月1日,肇庆市医保局在广宁县举办2023年下半年全市医保基金监管业务培训班。全市医保局基金监管业务分管负责人、骨干,医保中心经办人员,中国人寿、中华财险、中国人保公司稽核人员等60多人参加了此次培训,持续推动医保基金监管和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监管队伍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建设。五是以肇庆邻里先锋和乡村振兴为契机,深入挂点的高要区金渡镇沙头社区和广宁县木格镇一线,开展基层法治和普法宣传,通过宣传和解读医保法规,营造法治良好氛围,传递医保法治建设正能量。

7.打击欺诈骗保,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今年3月至11月,我局由分管领导带队、联合县区医疗保障局业务骨干、医疗专家、第三方机构和保险公司组成市级飞行检查组,分别在市本级和赴四会市、高新区、封开县共12间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了医保基金监管现场检查,查出定点医疗机构存在检验、理疗、专科、规则等项目违规收费问题,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违规行为高压态势。根据省局的要求和工作部署,我局于2023年8月28日至9月1日赴广州开展省级交叉检查工作,通过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乱象的治理,促进医疗机构服务行为规范,营造合法合规、公平竞争的医疗服务环境,根据国家和省局的要求和工作部署,我市单独组队,与深圳一起代表国家医保局于2023年9月15日至27日赴辽宁大连参加国家医疗保障局开展的飞行检查工作,在整个检查过程中,我市参检人员充分表现出专业、高效、严谨的工作作风,得到了国家局、省局、迎检单位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虽然在法治建设取得较大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医保系统执法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相关配套的政策、监管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法治队伍力量薄弱,法治审核及一线执法监管人员队伍建设还待完善,法治工作不够深入、细致;三是部分工作人员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把法治建设工作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不断深入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切实全面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不断提升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

(二)不断提升执法普法水平。加强医保领域执法监督,构建和完善全市医保基金行政执法体系,积极推进智能监管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多部门合作,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强化行刑衔接和行纪衔接力度,通过培训与飞行检查工作提升县(市、区)医保部门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水平、实战能力,持续提升我市医保监管工作水平。

(三)持续开展普法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切实提高法治建设人民群众满意度。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计划,大力拓展宣传渠道,丰富普法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宪法和医疗保障法律法规、业务政策,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医疗保障工作的良好氛围,顺利推进我市医疗保障法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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