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医疗器械注册人严格按照法规要求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自查,在规定时间节点前上报符合要求的年度自查报告,日前,第八分局组织召开2023年度自查报告交叉互评暨2023年度自查报告上报宣贯督促会议,黄山片区的企业管理者代表参加。
一是法规宣贯,进一步明确年度自查报告是《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医疗器械注册人的法定义务,必须依法履行。
二是集中学习,通过全面学习《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编写指南》,进一步明确自查报告的编写标准,确保各项内容符合要求。
三是交叉互查,将各注册人提交的2022年度自查报告采取随机的方式,交由无利益冲突的管理者代表对照《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编写指南》的要求,查找存在的不足。
四是分析研讨,针对省局《关于2022年度医疗器械注册人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抽查情况的通报》中的问题和交叉互评发现的不足,分析客观原因,讨论整改要求,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五是明确要求,强调必须严格按照法规要求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自查,在每年3月31日前上报,对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自查报告的,将依法进行查处,实施重点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