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6日起,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将正式在我市落地执行,此次集采共有55个品种、395个品规的药品进入国家集采中选结果,涉及抗感染、抗肿瘤、慢性病(包括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心脑血管病等)以及罕见病等多个关键临床治疗领域,集采药品覆盖范围广泛,届时广大群众将以更经济的价格用上更多质优价宜的药品。
据悉本次国家集采在坚持“降价惠民”核心目标的基础上,创新性地引入了“稳临床、保质量、反内卷、防围标”的工作理念,推动药品采购从过去的单纯价格竞争向“优质优价、理性竞争”的良性模式转变。对所有中选产品均设立了严格的准入“门槛”,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两年以上的稳定生产经验,严格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且近两年内无国家或省级药品抽检不合格记录,从源头上为药品质量安全提供了坚实保障。为更好地满足临床需求和保障患者用药的连续性,本次集采还推行了“按品牌报量”的新模式。医疗机构在申报采购需求量时,可根据临床实际和患者的用药习惯,精准确定采购品牌。按照新规,医疗机构将精准匹配临床常用品牌,患者无需因集采而被迫更换已长期适应和使用的药品,有效保障临床用药的稳定性、连续性与安全性。此次药品集采执行我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均须参与此次集采,同时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自愿加入,以最大程度扩大集采药品的可及性,方便群众购药。
下一步医保部门将严格执行“带量采购、量价挂钩”的工作机制,压实中选企业的供应责任与质量主体责任,做好医保支付政策的精准衔接与高效协同,确保集采药品稳价保质、足量供应。持续扩大集采覆盖范围,推动更多临床必需、群众急需的药品纳入采购清单,让医保集采政策的改革红利持续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