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将至,为保障群众度过平安祥和的春节,我局坚决贯彻“四个最严”要求,深刻领会把握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全面加强节日期间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 压实责任链条,筑牢节日安全防线
坚持以强化责任落实为根本,确保监管要求传导至“神经末梢”。督促企业开展自查并开展靶向检查,聚焦体温计、隐形眼镜、医用口罩等重点品种;零售药店、医疗器械专营店、城乡结合部诊所等重点场所;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未经注册、过期、失效医疗器械等重点环节;提醒节日期间用水用电安全,检查是否配备灭火器并检验,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等,督促企业自觉履行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 聚焦风险防控,前移预警处置关口
将风险管理的理念与方法深度融入节日保障工作,推动监管模式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建立节日期间风险会商机制,对监督检查、投诉举报、网络监测、不良事件报告等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既往存在问题较多或被多次处罚的经营主体实施重点跟踪。督促经营使用单位严格执行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确保风险信号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推广先行先试企业的经验,鼓励企业向“主动管理”演进,提升整体合规水平。
三、 创新服务与智慧监管,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保障安全是底线,促进发展是高线。我们借助2026年监管改革的契机,在节日保障工作中同步推广智慧监管工具,服务产业长远发展。积极响应国家“人工智能+药品监管”的号召,鼓励条件成熟的企业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UDI)的落地应用,并与医保耗材代码衔接,为产品质量追溯和供应链效率提升提供支撑,营造规范有序、高效便捷的节日市场环境。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持续筑牢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底线,全力服务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