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25年第107号)有关要求,新修订《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省药品监管局制定印发了《新修订<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结合广东省医疗器械产业特点,旨在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规范》,构建科学高效、精准适配的质量管理与监管体系,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行为,保障公众用械安全有效,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按照宣贯培训、企业自查整改、经验交流、效果评估四个阶段分步实施,要求企业紧扣《规范》“全生命周期管控、质量保证与风险管理、数智化赋能”核心要求,聚焦质量保证、风险管理、验证与确认、委托生产与外协加工、关键岗位人员任职履职要求等关键内容,确保到新修订《规范》正式实施前,全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全面完成质量管理体系改造升级。
《实施方案》要求各市局高度重视新修订《规范》过渡期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省局同时组织开发新修订《规范》自查情况报送模块,要求企业及时报送自查评估情况、整改提升计划、整改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