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精神心理治疗技术进步,促进医疗机构全方位、多元化发展,推动医疗机构有效弥补在精神治疗方面的不足和短板,省医保局于近期对标国家医保局《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对我省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了整合规范,新的精神治疗类价格项目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在全省公立医疗机构执行。
新的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对“心理治疗”和“心理咨询”进行了区分,针对个人、家庭、团体“心理治疗”设置了差异化收费标准,价格项目含义更为清晰、兼容性更强,将有力提升我省精神心理健康服务向规范化、可及化方向发展,助力医疗机构提高精神心理治疗的水平和质量,更好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