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富业大药房等3家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换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和《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决定依法注销桓仁富业大药房《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辽DA024200246,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本溪满族自治县东营坊兴华大药房《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辽DA4148223,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和桓仁华鹊草堂大药房《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辽DB4148005,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