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药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提升药品流通领域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东光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面向全县药品经营企业的专题会议,聚焦药品网络销售风险警示与质量提升,并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药品经营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贯。
会上依照药品经营自查清单尤其是对药品网络销售经营的企业作出进一步要求,一是证照和执业药师信息公示合规;二是严禁销售禁售药品;三是完善处方药销售流程,做到合法合规;四是如实宣传药品,不夸大宣传;五是促销活动无违规买赠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品;六是完善药品追溯系统,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
同时,会上对《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药品经营企业暂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宣贯,还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关于网络销售义务、全过程质量管理等新要求,明确了企业的法律责任底线。
会议强调,各药品经营企业必须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网络销售,严守药品安全红线。东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查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