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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医疗保障局对十起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通报(2025年第四批)
发布时间:2026/01/12 信息来源:查看

    为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全社会参与医保基金监管、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氛围,维护广大参保群众利益,现将我州十起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通报如下。通过案例警示,督促两定机构严格遵守医保相关法律及规章制度,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守护好参保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一、龙马大药房人民路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经查,龙马大药房人民路连锁店存在涉及冒名就医问题,依据《泸水市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追回违规报销医保基金224.90元,处违约金44.98元。

    二、州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经查,州人民医院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使用医保基金时存在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超医保支付政策范围、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依据《泸水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追回违规报销医保基金368466.03元,处违约金58461.17元,责成向个人清退216145.67元。

    三、一心堂六库人民路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经查,一心堂六库人民路连锁店存在涉及冒名就医违规行为,依据《泸水市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追回违规报销医保基金224.90元,处违约金44.98元。

    四、龙马大药房人民路连锁店、六库穿城路连锁店、向阳南路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龙马大药房六库穿城路连锁店、六库人民路连锁店、六库向阳南路连锁店存在虚传药品追溯码的违规行为。依据《泸水市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追回违规报销医保基金1212.91元,处违约金99412.89元;中止龙马大药房六库穿城路连锁店、六库人民路连锁店、六库向阳南路连锁店医保服务协议60天;约谈连锁药店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五、泸水市老窝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经查,泸水市老窝镇卫生院在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使用医保基金时存在串换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及其他收费等违规行为。依据《泸水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追回违规报销医保基金9606.78元,处违约金1096.66元,责成向个人清退1359.86元,并约谈医院主要负责人。

    六、泸水市第一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经查,泸水市第一人民医院在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使用医保基金时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过度诊疗、串换项目收费、分解收费、超医保支付限制条件及其他收费等违规行为。依据《泸水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追回违规报销医保基金140081.22元,处违约金16563.94元,责成向个人清退25558.15元,并约谈医院主要负责人。

    七、州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经查,州中医医院在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使用医保基金时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串换收费及其他收费等违规行为。依据《泸水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追回违规报销医保基金50036.69元,处违约金5916.60元,责成向个人清退9129.32元,并约谈医院主要负责人。

    八、泸水市上江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经查,泸水市上江镇中心卫生院在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使用医保基金时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进销存不符及其他收费等违规行为。依据《泸水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追回违规报销医保基金1883.14元,处违约金214.97元,责成向个人清退266.56元,并约谈医院主要负责人。

    九、云南白药大药房有限公司六库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经查,云南白药大药房有限公司六库连锁店在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使用医保基金时存在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其他问题(三名患者开具处方名字与慢性病待遇结算名字不一致)等违规行为。依据《泸水市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追回违规报销医保基金7452.35元,处违约金966.58元,并约谈药店主要负责人。

    十、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泸水山水蓝岸分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经查,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泸水山水蓝岸分店在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使用医保基金时存在7种慢性病药品适应症和结算病种用药不一致的违规行为。依据《泸水市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追回违规报销医保基金4562.16元,处违约金588.97元,并约谈药店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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