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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修订了碱性磷酸酶测定试剂盒、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检测试剂(胶体金免疫层析法)、C反应蛋白测定试剂盒、大便隐血(FOB)检测试剂盒(胶体金免疫层析法)、缺血修饰白蛋白测定试剂盒和肌酸激酶测定试剂(盒)等6个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1.碱性磷酸酶测定试剂盒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修订版) 2.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检测试剂(胶体金免疫层析法)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修订版) 3.C反应蛋白测定试剂盒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修订版) 4.大便隐血(FOB)检测试剂盒(胶体金免疫层析法)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修订版) 5.缺血修饰白蛋白测定试剂盒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修订版) 6.肌酸激酶测定试剂(盒)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修订版)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2月26日
2016年第28号通告附件1.doc
2016年第28号通告附件2.doc
2016年第28号通告附件3.doc
2016年第28号通告附件4.doc
2016年第28号通告附件5.doc
2016年第28号通告附件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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