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欢迎来到泰茂医疗器械招标网

当前位置: 行业动态> 政府动态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药品“阴阳价格”监测处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23 信息来源:查看

各定点零售药店: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药品“阴阳价格”监测处置的通知》精神,切实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保障参保群众合法权益和医保基金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定点零售药店药品“阴阳价格”监测处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

  定点零售药店要充分认识“阴阳价格”行为在侵害参保人员权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方面的严重危害性,建立健全内部自查自纠长效机制,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对参保和非参保人员因结算方式不同而实行歧视性价格,或仅向非参保人员以额外返利、折扣、满减等变相降价方式销售药品的情形;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前向辖区医保分局报送自查自纠情况。

  二、配合数据筛查与现场核查

  对于通过筛查医保药品结算数据、比对本省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众数价、系统梳理群众信访及舆情反映相关问题等方式发现的药品“阴阳价格”问题线索,定点零售药店要按医保部门要求,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进销存数据、自费购买记录、视频监控等相关资料,并积极配合接受现场核查。

  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定点零售药店要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标识(由各区医保部门统一发放),提醒参保人员对明码标价的药品价格信息进行核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区医保部门设立“阴阳价格”问题举报投诉电话及信箱,公开征集辖区内定点零售药店有关问题线索,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药品“阴阳价格”问题治理。

  四、落实日常管理要求

  (一)规范医保数据上传。定点零售药店要统一按照药品最小制剂单位上传销售单价,确保上传的医保结算数据规范、完整、准确。对于数据上传错误、不完整或不准确的,将严格按照医保服务协议管理要求进行处理并定期通报。

  (二)用好药品比价工具。定点零售药店要主动利用“医保价格通”、深圳市医药价格监测服务系统等比价工具,查询比对全市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品的零售价、挂网价、平均价以及价格区间等信息,自觉参与市场比价,坚持公平合理、诚信定价。

  (三)管好量价比较指数。定点零售药店要及时关注所经营的医保药品与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药品的价格差距,主动调整不合理的药品价格,并按照医保服务协议管理要求将量价比较指数控制在年度监测预警线以内。

  五、依法依规严肃核查处置

  对于核查发现存在“阴阳价格”行为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部门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和整改情况,采取约谈主要负责人、暂停医保结算、不予支付或追回已支付医保基金、暂停或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等措施严肃处理。对于数据筛查、现场核查、群众举报发现“阴阳价格”涉及药品金额较大、情节严重的定点零售药店,将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开展核查。涉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移交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23日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140722号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3)第00464号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5750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lqxzb.com ©2017-2025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