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要求,现将浙江普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疫苗委托配送信息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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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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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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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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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配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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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配
送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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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储存仓库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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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配送合同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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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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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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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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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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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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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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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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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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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干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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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S2000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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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溶后每瓶0.5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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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普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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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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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予联达冷链包装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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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陆路港物流装备产业园区三经路5号7号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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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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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0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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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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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干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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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S2000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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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溶后每瓶0.5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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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普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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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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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舜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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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经十东路章丘圣井高科技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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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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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01日起至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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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