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有关医用耗材生产、代理企业:
按照《关于确定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系统类别的通知》的要求,经过公示质疑程序,现将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系统类别和限价结果予以公布。具体如下:
一、公布结果
(一)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系统类别和挂网最高限价表(见附件1);
(二)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骨水泥非中选产品挂网最高限价表(见附件2)。
二、执行时间
以上公布结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
三、相关要求
(一)附件1中“已勾选产品”表内,部分企业将同一非中选产品勾选到多个系统类别,我中心将按照同一非中选产品的多个系统类别中挂网价格高线中的最低价格,调整相关产品的挂网最高限价(详见附件1中的“已勾选产品挂网最高限价”表)。
附件1中“未勾选产品纳入管制管控名单”内的产品,因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吉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勾选确定相关产品的系统类别,相关产品纳入“管制管控名单”管理。
(二)附件2中部分骨水泥非中选产品信息中已明确具体克重的,我们将按照不高于每克最高有效申报价*40%的价格调整挂网最高限价。
附件2中部分骨水泥非中选产品信息中未明确具体克重的,相关产品纳入“管制管控名单”管理。
(三)纳入“管制管控名单”管理的相关产品,已挂网的产品将停止交易资格;已经停止执行的产品将暂停恢复挂网资格;未挂网的产品将暂停申报挂网资格。
(四)医疗机构应通过吉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按照不高于挂网最高限价采购骨科脊柱类非中选产品,不得规避骨科脊柱类非中选产品采购政策和价格要求。
承办人:李振宇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