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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实施《陕西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三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4 信息来源:查看

    根据《药品管理法》、国家药监局等4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有关规定,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家药监局《药品标准管理办法》《关于发布〈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的通告》(2021年第16号)《陕西省药品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程序,开展了陕西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制定工作。我局在正式发布第一批197个、第二批68个质量标准的基础上,完成第三批115个陕西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的审定工作,现予以发布并正式实施。如有同品种的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颁布实施,我省制定的相应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即行废止。

    特此公告。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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