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2004年第9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2017年第37号修改)规定,经持证企业主动申请,我局同意注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详见注销清单)。自注销之日起,企业须依法停止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服务活动,请社会各界监督。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注销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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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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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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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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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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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域名
IP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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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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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惠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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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惠大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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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经营性-2019-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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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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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gh.net
112.29.17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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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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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国瑾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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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国瑾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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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经营性-2021-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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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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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hsmy.cn
47.116.7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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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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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