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和缴费标准的通知》正式印发,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对我市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进行调整。我市基本医疗保障专家对该政策进行了解读。
一、2024年度茂名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如何调整?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玲玲同志:今年,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2023年居民医保参保财政补助标准人均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40元。相应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380元。我市执行国家最低缴费标准,明确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380元,在2023年第四季度开展2024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时执行。
二、为什么要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玲玲同志:首先,这是国家、省和市相关规定的刚性要求。城乡居民医保每年的筹资标准是由国家统一制定的。根据2023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24号)、《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茂府规〔2018〕13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医保规〔2022〕3号)规定要求,我市要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对今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进行相应的调整。
其次,医疗保障基金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确保医保基金平稳安全运行,医保筹资水平是支撑待遇水平的重要基础。国家明确指出,提高城乡居民财政和个人筹资标准的出发点是为了支持巩固提高居民医保待遇水平,逐步扩大医保支付范围。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平均报销比例达到78.75%,基层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达到90%,大病保险报销比例达到8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计达到48万元,处于全省中上水平。2021年10月份开始我市门诊特定病种目录从24种进一步扩大到63种,将更多罕见病、慢性病纳入保障范围。
第三,我市执行的是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标准。所了解全省已有湛江、阳江、云浮、肇庆、韶关、梅州、潮州、汕尾、河源、清远、惠州、揭阳、汕头、珠海共14个地市调整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江门调整为406元。其他地市个人缴费标准均高于每人每年380元的标准。在此要强调的是,在提高个人缴费标准的同时,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同步增长,2023年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达到每人每年640元。财政补助是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的“大头”。
三、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是什么时候?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玲玲同志:2024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期是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止,请注意医保部门的有关通告。这里要特别提醒的是,除了符合规定的特殊人群外,超过了参保缴费截止日期的,就不能再参保了,也就是不能再享受2024年度的医疗保障待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