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全市参保职工享受医保门诊待遇1.55万人次、156万余元,门诊慢特病待遇1.45万人次、1091万余元;住院待遇4041人次、1912万余元。
优待遇减负担。综合考虑职工医保基金可持续能力和待遇保障水平,调整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统筹基金支付限额提高至9万元,医疗救助金支付限额提高至21万元。
优政策减阻力。进一步优化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加强医保信息平台数据共享,出台“省内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互认”便民举措,参保人员“免申请”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1244人次、57.93万元。
优服务减流程。简化异地就医办理流程,提高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便捷性。扩大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实行跨省异地定点零售药店“免备案”直接结算。推行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免备案”管理服务,省内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率达90.03%,同比提高5.9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