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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市市监发〔2024〕4号辽阳市医疗器械使用单位 2024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4/02/26 信息来源:查看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相关科室、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为加强全市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监管,有效落实监管职责,依据《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医疗器械使用单位2024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查找使用环节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监督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严格按照《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并有效执行覆盖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提高使用单位的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医疗器械安全。

二、监管依据及方式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采取突击性监督检查对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进行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监管部门对一级以上(含一级)医疗机构的检查,要做到100%覆盖,对一级以下医疗机构的检查,抽查比例不少于30%,3年内达到全覆盖。

(二)监管部门要围绕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集中中选产品和防疫用医疗器械等重点产品,医疗美容等专科医疗机构和农村诊所等重点单位,深入开展风险排查。

(三)对于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使用单位整改到位。对于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市局、区局要及时向综合执法队移交,县(市)局要依法处理。

(四)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要及时将监管信息录入到辽宁省药监综合统计信息系统。6月20日前要完成检查任务的50%以上,并上报工作总结。12月10日前要完成全年检查任务,并上报工作总结。

联系人:苏炜     联系电话:0419-2981038

辽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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