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构建现代化药品流通体系,激发药品流通市场活力,促进药品批发企业整合重组,推动黑龙江药品现代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可及。依据《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发展药品批发企业现代物流指导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起草《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储存运输和仓库管理相关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公开征求意见,任何个人或单位如有意见,请于2024年10月11日前将反馈意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ljxzxkc@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药品储存运输和仓库管理相关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感谢对我省药品监管工作的支持。
联系电话:0451-88313035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