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智能监管子系统运用。积极推进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与省医保信息平台智能监管子系统接口联调工作。通过运用全州统一的医保基金智能审核和监控知识库,对监管对象相关行为合法合规合理性进行智能化监管。目前,我县承担住院职能和执行DIP支付方式的定点医疗机构已全部完成事前、事中环节接口改造。
二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2023年6月—9月,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市监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开展2023年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医药机构认真开展自查,并对州医保局反馈可疑数据进行复核检查,检查确认违规金额27.29万元,对涉及医药机构按照协议进行处罚,并要求违规医药机构退回违规金额、缴纳罚金。
三是强化社会共同监督。制定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清单,常态化开展内部控制检查,确保岗位职责明确、廉政风险找准、防范措施有力,从源头上防范风险。公开招聘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10名、公开医保基金监管举报电话,开展“安全规范用基金、守好人民‘看病钱’”为主题的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等,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医保基金监督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