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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药品标准提高 (第三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9 信息来源:查看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药典委员会《药品标准制修订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公开征集课题建议及承担单位、组织专业委员会及专家组审议、网上公示、药典委审核等程序,我委现公布第三批2023年度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课题目录(详见附件1)。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管理办法,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制修订研究课题合同书》及其附件确定的工作任务、研究目标、考核指标、经费预算,确保工作进度,严把工作质量。

二、起草单位、复核单位填报电子版和纸质版合同书(详见附件2)。

请于2023年12月22日前,将电子版合同书发送至相应处室联系人邮箱。待审核通过并告知你单位后,再请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纸质版合同书按照类别寄送至相应处室。我委签署合同书后,将分送至相关单位。

处室联系人及方式如下:

中药处:

赵宇新(010-67079523;zy@chp.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邮编:100061)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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