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报告,由于涉及产品因2010年4月1日至2019年5月20日间销售的体内电极板可能会随时间而损耗,除非遵照使用说明书(IFU)中的指示进行定期操作检查,否则可能无法安全使用。如电极板按使用说明书检查通过,客户可以正常使用电极板。使用说明书不是通过设定最大灭菌周期次数,而是根据一系列检查来确定何时停止使用损耗的电极板。损坏的体内电极板可能无法输送电击。除此之外,损坏的电极板还可能会导致患者间以及患者与用户之间体液的交叉污染等问题,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对其生产的除颤仪;除颤/监护仪;监护除颤器Monitor/Defibrillator(注册证号:国食药监械(进)字2013第3211057号;国械注进20173211027;国械注进20163214004)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二级。涉及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批次等详细信息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
2020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