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万伊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暂停药品经营活动,暂停经营期间,企业一律不得开展药品经营活动。如需恢复药品经营活动,应当按照《湖北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管理规定》通过药品GSP符合性检查。
为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申请暂停药品经营活动企业信息予以通告。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7日
附件:
申请暂停药品经营活动的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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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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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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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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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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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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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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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万伊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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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AA027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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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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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38街坊八大家花园45号楼20层20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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