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全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召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精神,系统回顾2023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情况,分析研判医疗保障改革发展形势,安排部署2024年各项工作。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苏德超作工作报告并对下步医保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全市医保系统要认真践行“解除全体人民的疾病医疗后顾之忧”重大历史使命,统筹推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持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健全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加强医疗保障治理能力提升,优化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在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方面发挥作用,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要求,2024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16136”总体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锚定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着力抓好全民参保、提升医保待遇、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和转变工作作风等重点工作,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以大攻坚、大改革、大创新实现大发展,为奋力谱写新时代新征程中原更加出彩开封绚丽篇章作出医保贡献。
市税务、卫健、财政、公安、民政等部门领导,市医疗保障局全体人员,各县区医保分局局长和医保中心负责人,市医保中心科室负责人以上人员,市稽核中心班子,市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代表等参加会议。会议对2023年全市医疗保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市医保局通许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市人民医院、百氏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分别作典型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