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药品零售企业准入管理,促进药品零售行业健康发展,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包头市药品零售企业开办现场检查验收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填写征求意见反馈表,于2023年12月1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1.电子邮件:btyhlt@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药品零售企业开办现场检查验收意见反馈”。
2.信函:包头市昆都仑区钢铁大街广场南道6号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药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科,邮编014010
3.联系电话:0472-5501516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