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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医保局“四确保”推进国家药品集采落地
发布时间:2024/05/11 信息来源:查看

    为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石台县医保局坚持“精准报量、按期采购、入库到位、有效考核”总体要求,持续推进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落地落实。2023年,全县共采购国家、省集采中选药品492.58万元,平均降价50%以上。

    确保精准报量。医疗机构精准填报中选药品约定采购数据是保障集采药品落地生效的重要前提。县医保部门精准把握集采政策执行细节,指导医药机构药剂科与临床科室充分沟通,综合考量既往药品使用合理性、就医人群变化等因素,确保集采药品报量精准。

    确保按期采购。召开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座谈会,收集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结合线下沟通、实地考察,积极协调生产企业、配送企业以及医疗机构,建立信息沟通桥梁,确保集采中选药品配送及时。

    确保入库到位。规范使用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通过平台“线上”采购数据分析和“线下”使用情况反馈双督导,定期跟踪监测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量入库情况,及时通报异常信息,确保药品采购入库按时完成。

    确保有效考核。优化药品集采工作考核方式,紧盯考核重点指标,落实国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执行药品集采政策积极性。2024年,全县预计拨付集采药品结余留用考核奖励金11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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