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余姚市医保局积极主动把妇女工作融入医保工作,持续优化医保举措,充分发挥医保惠民作用,有效提高妇女医疗保障待遇水平。
全面推进参保扩面
保障基本医保权益
做实医保市级统筹,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政策,不断提高医疗保障制度的受益水平,推动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有效衔接,在职职工参加基本医保时同步参保生育保险。降低非户籍人口参保门槛,大力推动应保尽保,实现医疗生育保险全覆盖,推进“浙里惠民保·天一甬宁保”参保工作,织牢妇女就医、生育保障“安全网”。2023年有49.18万名妇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18万名妇女参加生育保险,新年度有25.79万名妇女投保“天一甬宁保”。
落实生育医保政策
保障妇女待遇享受
对参保女职工及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及时兑现生育保险待遇,扎实做好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实施工作,生育津贴待遇可在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追溯支付,取消生育待遇享受必须已婚的限制。增加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孕产诊疗服务项目,督促定点医药机构做好妇女有用药需求的“双通道”药品配备,更好地保障妇女参保人员利益。2023年有98579人次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发生生育医疗费3277万元,支付生育津补贴11057万元。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2023年有1806名女性失能人员享受长护待遇,占全部3151名失能人员总数的57.32%。
优化事项经办流程
提高待遇享受便捷度
推进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一站式”直接刷卡(码)结算,统一市内外生育保险待遇,加大异地联网结算推进力度,实现群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免垫支、零跑腿”。稳步推进生育津贴“无感智办”,变被动响应为主动服务,把生育津贴申领前置到女职工住院分娩阶段,实现生育待遇“主动审核”“免申即享”,最大限度缩短生育津贴领取时间,生育津贴享受不再限制在生育假期期满后申请。截至目前,市人民医院等4家开展生育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完成院端医保系统接口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