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2024年医药服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8月12日-23日,县医保局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执行情况、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实施情况、带量采购药品村级配送情况、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及新调整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目录对码及执行情况开展了全面督导检查。
检查组深入各定点医疗机构的药房,查看药品、耗材采购政策落实并核对购销存情况,深入医保科,通过查看报账资料,审核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执行情况,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目录对码情况,并随机抽查两个村卫生室带量采购药品村级配送及销售情况。
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并指导纠正。检查组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药品、医用耗材分类采购政策,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按时完成各个批次药品、耗材报量工作,及时签订协议,按照协议要求完成采购任务,确保按期回款;严格执行“三大目录”,对于动态调整的项目要按政策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对码及价格维护,要严格落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制度;村卫生室配送的带量采购药品不得加成销售,不得倒买倒卖,不得流入药品经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