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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局三举措推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年度自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4/03/06 信息来源:查看

    为及时排查治理医疗器械经营环节风险隐患,提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群众用械安全,兰溪市局多措并举推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023年度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工作。截至目前,全市160余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已按要求提交年度自查报告,完成度60%。

    督促自查,落实主体责任。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加强对《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进行宣传,提高企业自主申报意识。通过兰精灵平台、微信群、电话等方式,督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自查工作。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年度自查报告依托于浙江政务服务网系统,企业按照各自的用户名登录平台在线填报。

    深化指导,保证自查质量。企业在上报过程中遇到问题时,通过电话、微信做好指导,因数据缺失、错误等疑难问题导致不能上报的,及时与技术部门对接,开展数据纠错、补全并推送,协助企业完成年度自查,提高自查上报率。同时对企业上报的自查报告进行审查,对自查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联系企业修改,发现的共性问题通过微信群提醒,提高自查报告质量。

    动态监管,清理“僵尸”备案。实时掌握年报进度,通过全程网办筛选未上报企业,对未年报企业采取重点关注。结合年报情况,对终止经营或长期停业等不良状态的经营企业引导其主动办理注销(取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动态化清除“僵尸户”,进一步压缩医疗器械经营主体水分。截至目前,共清理注销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家,注销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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