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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市场监管局联合自治区药监局第二分局、赤峰市医保局召开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药械风险会商会议
发布时间:2024/06/21 信息来源:查看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局、自治区局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工作部署要求,有效净化药品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我市药品安全形势。市市场监管局、自治区第二检查分局、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召开赤峰市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药械安全风险会商会议。自治区药监局第二分局负责人、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分管领导,相关业务负责人,赤峰市16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负责人参加此次会议。

    会上,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负责人分别对企业药械质量及医保基金合规使用自查情况和整改措施进行交流汇报。自治区药监局第二检查分局、市市场监管局对我市药品零售连锁总部、门店药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情况进行了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市医保局就我市连锁药店医保基金使用情况、门诊统筹问题隐患进行了通报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会议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扎实落实主体责任。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要切实承担起药品安全使用“第一责任人”的使命,把风险研判和管控工作挺在前面,不断提升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水平,全面加强药品安全风险防范,严格约束经营行为,确保药品经营活动在药品质量安全规范内运行。

    要主动消除隐患,健全完善质管制度。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要紧盯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制定与风险程度相适应的防控措施,主动消除风险隐患。建立风险清单制、风险核查制、风险销号制,对风险实行闭环管理,提高防控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真正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坚决防止让潜在演变为现实危害。

    要筑牢安全防线,开展靶向风险监管。第二检查分局、市市场监管局、医保局等相关部门建立紧密的执法协作关系,坚持目标同向、监管同步、风险共治、信息共享的原则,加大对药械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力度,惩治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打击医保领域违规违法行为,筑牢药品质量和医保基金安全防线,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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