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社会事务(发展)局,市医保基金管理中心、相关公立医疗机构:
现将《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启动医疗机构制剂和新增中药饮片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2〕6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执行。各相关公立医疗机构按照申报范围、申报程序向市医保基金管理中心申报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饮片。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周海燕 63536861
市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和待遇保障处:葛慧敏 63531019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黄 文 63536171
合肥市医疗保障局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