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按照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医保发〔2021〕48号)及省医保局《关于省本级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医保规〔2021〕11号)要求,为全面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住院医疗费用 DRG 点数法付费体系,制定本指导意见。
二、主要内容
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我市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联网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施 DRG 点数法付费。
三、重点工作任务
重点工作任务包括:确定总控额度、明确DRG分组、确定DRG细分组点数、计算DRG点值和医保支付标准、建立基金预拨付与考核清算机制、完善配套机制。
解读机构: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解 读 人:廖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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