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医保支付引领作用,鼓励医疗机构特色优势学科发展,激发新技术新项目创新动力,助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兰州市医保局在与医疗机构充分沟通协商和评估论证,综合考虑DRG运行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出台《完善DRG付费促进临床发展若干措施》。
一是支持医疗机构专科建设,做强优势学科。为促进医疗机构重点专科可持续性、协调发展,按照自愿申报、缓解超支和分级诊疗原则,对首批5家医疗机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30个相关病组,赋予5%加成调节系数。
二是支持医疗机构CMI值提升,提升服务能力。为促进医疗机构调整病种收治结构,鼓励收治疑难病症,全面提升医疗机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每半年对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CMI值分等级进行排名,对省三甲、三甲、三级医疗机构排名前2、2、1的医疗机构分别按1%到3%的加成比例对医疗机构系数进行调节。
三是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发扬中医国粹。为发挥中医药在维护和促进群众健康的独特优势,探索我市中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优先专科、区域覆盖的原则,通过专家评估,首批确定9家具备诊疗条件的医疗机构做为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改革试点医疗机构。
四是支持新技术新项目发展,满足多元需求。为激励新技术、新项目在临床的应用发展,满足参保群众多元化的医疗需求,首批将人工智能辅助治疗技术纳入新技术新项目,按照特例单议政策据实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