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制度助监管。强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管力度,提升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水平,对全县458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分类分级监管。按照“风险分级、全面覆盖、动态调整、落实责任、提升效能”原则,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明确监管职责,细化监管级别划分标准以及监督检查形式、频次和覆盖率;结合实际对医疗器械经营重点监管品种目录进行补充,定期对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风险会商和风险评估,动态调整监管级别。
二、科学分级提效能。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为四个监管级别,对风险程度较高的按照三、四级进行监管,主要包括医疗器械经营重点监管品种目录产品涉及的批发企业、上年度存在行政处罚或者存在不良监管信用记录的经营企业。对风险程度一般的企业将实施二级监管,主要包括经营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批发企业、重点监管品种目录产品涉及的零售企业。对风险程度较低的企业将实施一级监管,主要包括除二、三、四级监管以外的其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同时对涉及多个监管级别的按最高级别对其进行监管。
三、突出重点保安全。排查重点监管对象,将无菌植入类、医疗美容类、体外诊断试剂类等高风险产品列入重点排查对象,从监测、投诉举报等方面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清单,逐一整改销号。规范重点监管领域,将上年度存在行政处罚或者存在不良监管信用记录的经营企业、网络销售企业、高风险产品批发企业等纳入三级以上监管范畴。明确重点监管方向,压紧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优化监管资源,探索构建差异化监管模式,确保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施精细化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