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市医保局推动“双通道”管理药品改革,将初审权限下放定点医药机构,实现“四零”办理(待遇申报“零次跑”、待遇享受“零等待”、全市通办“零差别”、待遇核定“零差错”),参保群众在初审后可直接购药。这一举措,改变了以往医保经办窗口受理、20个工作日内专家评审、再到定点医药机构购药的办理模式,缩短了办理时限,简化了事项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
该局将“双通道”药品的申报受理下放到定点医药机构,参保群众只需持“双通道”药品责任医生签暑意见的申请表及有关疾病诊断资料,即可直接到供应该药品的医药机构办理,实现“零次跑”。定点医药机构节假日“不打烊”,及时受理参保群众的待遇申报。参保群众用药申请只需经所在医药机构执业药师初审通过,即可享受待遇,实现“即到即审即享”,比以往常规办理模式缩短等待时间15至20天。
据悉,供应“双通道”药品的医药机构不受市内参保地限制,无差别受理、审核参保群众的待遇申报,执行全市统一标准。医药机构受理的申报资料,不再区分患者参保地,统一按月汇总移交给定点归属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存档。截至7月,我市累计有899例“双通道”药品待遇申报实现跨县市区通办。
在下放审核权限时,该局制定一系列配套措施,确保放得稳、接得住、办得好。对定点医药机构执业药师审核不通过或较难核定的复杂个案,经办机构定期召集4名以上专家集体复评,并对定点医药机构初审通过的待遇申报实行复评,检验初审结果正确率。
1至7月,我市“双通道”药品定点医药机构累计受理“双通道”药品待遇申请4090人次,4062人次实现“即到即审即享”,占比为99.3%,其中节假日办理31人次;初审不能即时出具结论的复杂个案28例,专家评审通过16例,定点医药机构初审整体正确率达到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