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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待遇篇
发布时间:2024/03/05 信息来源:查看

    一.我市参保人异地急诊就医享受待遇?

在异地医疗机构发生的,门(急)诊抢救费用,按照《淮北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未实现联网结算的,可在出院后持当次住院病历、门(急)诊发票和病历,到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按当次住院政策予以报销。


    二.我市参保人员省内异地自行外转就医如何结算?

我市参保人员在安徽省内就医无需备案便可直接结算,直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三.我市在职职工参保人员省内异地住院就医待遇?

在每个医保结算年度内,在职职工在省内市外为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75%;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70%;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800元,报销比例65%。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降低100元。


    四.职工异地转诊转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已办理转诊手续的跨省异地就医人员,职工医保住院起付线执行我市相同级别医 疗机构起付线,范围内报销比例在我市相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下降 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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