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4号)和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经营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公告》(2024年第48号)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障药品经营环节质量安全,结合我省实际,我局起草了《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经营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填写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3),于2024年6月30日前反馈至电子邮箱ypscc@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注明“进一步做好药品经营监督管理有关工作通告的意见反馈”。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