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吉安市医保局率先推行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情况通报制度(试行)和吉安市药品集采供应情况通报制度(试行),主要解决集中带量采购在医疗机构的落地问题和在配送环节的问题。
吉安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情况季度通报制度,通过数据采集,对医疗保障部门以县为单位,通报每一批次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周期内的序时进度,使各地掌握本辖区的集采药品执行进度;对医疗机构进行“好、中、差”评价,及时预警,使医疗机构实时掌握工作进度,高效完成约定采购量。
吉安市药品集采供应情况月度通报制度,通过建立医疗保障部门、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的沟通机制,将每月全市医疗机构上报的集采药品短缺情况及时反馈给药品配送企业,督促药品配送企业主动与医疗机构沟通,解决集采药品供不上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