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市综合医改工作,根据《安徽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皖医改发〔2019〕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卫生健康委起草了《2019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诚挚邀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就《征求意见稿》积极建言献策,您所提的意见和建议(含修改依据)请发送至市卫生健康委体制改革科,请留下您的姓名、单位及联系电话。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19年6月16日。
联系人:王莹莹,联系电话:0558-2118065,电子邮箱:ahfyswjwtgb@126.com,传真:0558-2551920,邮寄地址:阜阳市双清路26号,邮编:236025。
阜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6月10日
2019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之年。全市综合医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全省综合医改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围绕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聚焦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立足“巩固、完善、创新”三个维度,全面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加快推进健康阜阳建设。
一、进一步巩固现有医改成果
1.持续推进健康脱贫攻坚行动。严格执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51”“ 180”医疗保障政策,推进大病集中救治和慢性病规范管理,做好中央巡视反馈健康脱贫问题巡视整改和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大排查工作,加快解决贫困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助力脱贫攻坚。(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局。列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加快推广“智医助理”。制定“智医助理”建设实施方案,在阜南县试点的基础上,智医助理推广到其余7个县市区,实现全覆盖。建设市级“智医助理”运行与监管平台,推动居民(电子)健康卡应用,实现检验检查、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等核心医疗健康信息互通共享。(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5岁以上老年人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三类重点人群,支持颍泉区中市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泉颍分中心创建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示范点, 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卡制”,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一步落实医保与价格支持政策。(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
4.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全面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整合,加快推进医保信息系统调整升级改造, 7月1日起施行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政策。(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建立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人民群众医疗需求,按省要求及时动态调整医保药品目录,把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6.落实医疗价格补偿政策。开展公立医院取消以药(耗材)补医综合补偿总结评估,根据省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制订我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推进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与价格相适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7.落实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全市三级公立医院全面实行总会计师制度,总会计师由当地医管委(会)任命,列入医院领导成员并兑现薪酬,保障总会计师依法行使职权。自2020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市属公立医院发展,每年给予市属公立医院适当定额床位补助,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并且每年适当增长。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市属公立医院以奖代补,支持公立医院改革,研究完善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和财政保障供给政策。(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
8.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同步推进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实行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按病种付费病种数达到 200种以上;进一步扩大中医优势病种支付方式改革试点范围,稳步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 (DRGs)付费试点,继续推进按病种收费试点;完善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按人头总额预付管理机制,积极探索紧密型城市医联体按人头总额预付。(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9.巩固公立医院临床路径管理成效。进一步提高临床路径管理信息化程度,逐步提高临床路径病例完成率,阜阳市人民医院、阜阳市第二人民院和8家县级人民医院完成临床路径比例分别达到达到50%和70%。完善临床路径检查标准,把临床路径管理纳入单位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等指标内容,每季度对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含中医院)临床路径实施效果进行质控评估。(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10.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制定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实施意见,强化市场监管,严格疫苗流通、接种安全管理,不断优化计划免疫服务。(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
11.进一步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疗机构全面配备基本药物,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比例分别达到 20%、30%、70%以上,短缺药品信息网络直报实现全覆盖。不断加强临床药师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开展药师下临床(病房)试点,建立健全药师下临床工作机制。完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制度,加强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评价和处方点评,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
12.开展药品耗材带量采购。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落实“首台套”药械产品推广应用等政策,不断完善药品耗材带量采购实施办法,在省升级统一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系统基础上,改造我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信息系统,推进“17+13+X”种抗癌药惠民政策落地,开展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建立完善药品耗材谈判议价机制。(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3.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积极推动太和县中医院申报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基地项目,建设高水平中医临床诊疗中心。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和适宜技术优势,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乡镇卫生院提供中医治未病服务达到6种,适宜技术达到10种。 (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4.开展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发挥各级公立医院管理(监管)委员会效能,完成年度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建立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机制,强化考核结果应用。探索开展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5. 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启动阜阳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以阜阳市人民医院为基础,建设市级胸痛、卒中、急诊创伤、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5大救治中心。在颍上县人民医院、阜南县人民医院、临泉县人民医院、临泉县中医院实施县级医院医疗服务综合能力提升工程。各县市区重点加强县外转诊率较高疾病相关临床重点专科和儿科等紧缺专科建设,有针对性开展县级优先建设临床重点专科项目。通过“优质服务基层行”暨基层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基层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功能建设、行蓄洪区项目建设,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推进中心卫生院特色专科建设,启动“社区医院”创建试点。(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6.优化社会办医跨部门审批工作。制定社会办医疗机构准入跨部门审批流程和事项清单,推动社会办医发展,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支队、市市场监管局)
17.建立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机制。巩固综合监管制度建设成效,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常态化规范化。建立“四监督一考核”常态化监管机制,2019年5月起开展为期1年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
18.加强卫生健康行业党的建设。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建立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或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确保相应的机构、人员承担相应职责。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要求,研究解决公立医院党建中的重大问题。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二级及以上设党委的公立医院,应当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其他公立医院根据规模大小等实际情况宜兼则兼、宜分则分。各级党组织部门要履行牵头抓总责任,加强政策指导、工作协调和督促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退役军人局)
二、进一步完善试点改革措施
19.大力推进“阜南模式”,全面实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阜南县、临泉县、太和县、界首市在全省统一部署下,按照“两包三单六贯通”的建设路径,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颍州区、颍东区、颍泉区、颍上县参照全省统一部署,同步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持续推进阜阳市人民医院和临泉县宋集中心卫生院“市乡紧密型医共体”和颍州区三塔集镇中心卫生院“乡域医共体”试点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
20.落实医保基金打包预付。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9〕15号)文件要求,医保管理部门将紧密型医共体试点单位基本医保基金按医共体人头总额预付,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当年筹资总额扣除增量基金风险金(与上一年相比筹资增量10%)和大病保险基金进行预算,将不少于95%的部分作为医共体按人头总额预算基金,交由医共体包干使用,每季度前 10个工作日内及时足额预拨到位。(市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委)
21.落实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打包预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医共体人头总额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医共体,交由医共体统筹用于医防融合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22.开展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工作。积极申报国家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市,整合区域医疗资源,形成城市医联体网格化布局管理,推进医联体内统一管理模式,破除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壁垒和障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3.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健康阜阳”第三批高层次专业技术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工作。持续推进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实施,落实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联席会议制度,有针对性完善使用编制“周转池”条件,提高编制“周转池”应用效益。落实“颍淮英才计划”,组织开展急需紧缺卫生健康人才招聘工作。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引导和鼓励优秀医疗卫生人才到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疗工作,力争艰苦边远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一名全科医生。鼓励和支持太和县开展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试点。 (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24.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贫困县村医委托培养计划,依托阜阳市职业技术学院等省内医学专科院校,完成年度三年制高职医学生免费定向培养计划。贯彻落实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盘活用足乡镇卫生院存量编制,用好县级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编制“周转池”制度,进一步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县管乡用”机制,补齐配强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推动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下沉到村卫生室特别是村医空白村开展诊疗服务。深化村医“乡聘村用”制度建设,乡镇政府委托卫生院编外聘用人员入村执业,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贫困县村医委托培养计划,加强对现有村医的培训管理,落实村医养老保障政策。(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
25.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阜阳市人民医院、太和县人民医院、界首市人民医院开展省级试点工作,积极打造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示范医院,全市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同步开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工作,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校、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医保局)
26.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卡制"。在前期试点工作基础上,深入推进“两卡制”工作,力争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够精准确认服务对象,精准记录医生服务工分值;实现服务的绝对真实性,资金分配的相对公平性,开展绩效考核,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7.推广高年资护士转岗社区试点经验。总结推广首批高年资护士转岗经验,适时扩大试点覆盖面。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逐步建立公立医院高年资护士转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长效机制,转变服务模式,探索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拓展护士职业空间,推进城市医联体建设。(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8.扎实推进世行贷款医改项目重点建设项目。严格按照项目方案,推进乡镇卫生院创建二级综合医院、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远程诊疗系统建设、全面健康信息平台建设、高血压防治综合管理项目、县级医院精神专科、县级医院肿瘤专科七个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三、创新破解医改工作难题
29.探索推进公共卫生机构运行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妇幼保健机构、血站、院前急救机构管理运行体制机制改革,实行“公益一类保障、二类绩效管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盘活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推进疾控机构参与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建立疾控机构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促进医防融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30.开展改善医疗服务“两个一”行动试点。阜阳市人民医院作为全省试点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最多跑一次”、服务内容与收费“一本明白账”试点,充分利用“互联网+智慧医疗”,改造就医流程,构建更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新模式。(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四、强化医改工作保障措施
31.加强综合医改组织领导。建立“三医联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综合医改工作,着力提升健康阜阳建设能力。围绕“健康阜阳”建设主线,重点开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深化基层医改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宣传,为综合医改营造良好环境,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2.强化纪律保障。建立综合医改三督两追一落地”制度,重点督部署、督落实、督考评,严肃追究不落实的事、追责不落实的人,全面排查和整治改革措施不落地问题,推动综合医改健康持续前进。“严肃查处医保基金骗保套保、药品(耗材)招标采购、医疗重大项目资金分配与使用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教育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审计局、市纪委监委派驻有关单位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