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卫生健康委,海南医学院附属各医院,委直属各单位,各第三方检验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中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20〕534号)转发给你们,请务必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各市县卫生健康委要督促辖区内的医疗机构、疾控中心、第三方检验机构按照2020年海南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专家组的现场反馈意见进行整改,确保不发生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
省卫生健康委科技教育处联系人及电话:戴露露、余庆华,65335569。
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联系人及电话:麦飞熊,66236195。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