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6日,安阳市医疗保障局会同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规范整合精神治疗类、麻醉类和血液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安医保〔2026〕2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精神,推进建立以服务产出为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按照国家医保局精神治疗类、麻醉类和血液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和《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整合精神治疗类、麻醉类和血液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豫医保办〔2025〕7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出台《通知》,并于2026年3月10日起执行。
二、主要内容
一是将现行“眼动检查”“局部浸润麻醉”“自体血回收”等 64个价格项目规范整合“心理治疗( 个体)”“局部麻醉费(局部浸润麻醉)”“骨髓采集费”等35个精神治疗类、麻醉类和血液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二是对“心理治疗( 个体)”等35个价格项目制定了全市各公立医疗机构指导价格。遵循省医保局文件要求,确定我市医保支付类别和医保首付比例。三是规范整合后,提高了项目兼容性,有助于推动医疗技术的创新与发展。
三、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医保部门、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及时维护信息系统目录,指导各医疗机构落地实施。
(二)积极宣传引导。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精神治疗类、麻醉类和血液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和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制度,通过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向患者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并做好宣传解读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医疗服务价格督促指导责任,健全常态化日常监管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和督导检查,及时跟踪政策落地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