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开办药品经营企业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对申请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审核,以下企业符合法定的条件和标准,拟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日。在此期间,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就该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陈述和申辩,或者要求听证。
监督电话:0798-8279592
通讯地址:景德镇市弘文路景德镇市发展中心北苑33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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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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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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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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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事项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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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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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变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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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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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CA798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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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益丰健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景德镇百草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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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艾世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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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刘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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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示
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