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甘肃矿区卫生计生委,兰州新区卫计和食药监局,委属委管各医疗机构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家共识等3个技术文件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822号,可在国家卫健委官方网站“医政医管”栏目下载www.nhfpc.gov.cn/yzygj/s7659/201809/95f65ca473b44746b24590e94468b8ff.shtml)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持续提高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水平,科学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价工作。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