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实定点医药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推动定点医药机构主动发现问题,主动落实整改,及时纠正使用医保基金不规范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根据十堰市医保局《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入开展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的通知》,丹江口市医保局组织全市范围内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医保基金使用自查自纠工作。
一、思想认识到位,认真开展工作。医保局把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工作作为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围绕湖北省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查处违规问题风险清单(123条)和国家清单(66条)等重点领域“两张清单”,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推动。各定点医药机构高度重视,充分领会“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锚定目标任务,紧盯时间节点,深入推进自查自纠工作。
二、自查自纠到位,直认不讳问题。丹江口市定点医药机构充分发挥基金监管的主体责任,传达学习医保基金监管政策,抓住“自查从宽”政策窗口期,以国家和省制定的医保违法违规问题清单为指导,特别聚焦重症医学、麻醉等重点领域问题清单,通过数据筛查、病历核实等方式,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的“体检”。截至目前,丹江口市共有180余家医药机构自查自纠三次,发现存在过度检查、重复收费、串换收费、过度诊疗、不合理用药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使用违规问题3000余条。
三、整改落实到位,规范诊疗行为。丹江口市180余家定点医药机构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后续整改工作,及时将自查出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5余万元全额退回至医保基金专户。同时,定点医药机构围绕自查发现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丹江口市医保局将组织交叉检查,对未严格自查自纠,仍存在国家和省局违规清单中违规行为的医药机构,将从严、从重、从快依法依规行政处罚,并移交相关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