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53号)精神,鼓励兵团医疗器械产业创新,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兵团药监局起草了《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和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注册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优化兵团第二类医疗器械创新和优先注册审评审批流程,助力兵团第二类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欢迎各有关单位、社会团体、个人提出修改意见,于2026年2月23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我局。
联系人及电话:赵格 0991-2896793
信函地址及邮箱: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518号南湖明珠大厦1224室、btdjxkz@126.com
兵团药监局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