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省药品(含疫苗,下同)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结合我省实际,我局起草了《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案件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单位或个人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通知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7月30日至8月16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件请发至:348396087@qq.com
(二)来信地址: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5号楼)。
(三)联系电话:0851-86838881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