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同意筹建医疗器械包装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的函》(药监综械注函〔2023〕396 号)的相关要求,现对组建的医疗器械包装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组建信息(见附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30天。 
有关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1月4日前将意见发送至邮箱wys-xbs@nifdc.org.cn。邮件主题请注明医疗器械包装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反馈意见以及单位或个人名称。 
联系人:杜江南010-53852617,吕原原010-53852593
	
 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5日